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和学校2019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从今年4月至6月开展了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
学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要求、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制定形成了工作方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标准》,标准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实验室危险源管理、实验室安全设施与环境、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等5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82个关注要点。
学校成立了以副校长刘春生为组长,教务处、保卫处、后勤处、资产处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领导小组。教务处、保卫处、后勤处、资产处根据职责联合开展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教学单位自查阶段,第二阶段为学校检查小组实地检查阶段,第三阶段为各教学单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整治阶段。
学校通过为期三个月的自检检查、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改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强化了安全宣传教育,规范了实验实训教学过程,改善了实验室安全设施与环境,健全了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提升了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形成了实验室安全常态化格局,完善了学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体系,保证了我校本科实验实训教学安全有序,创造了稳定和谐的教学氛围,提升了实验室规范化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