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广大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的活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转移,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结合当前实际,由科技处牵头对我校的横向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做出了相应的补充规定。
为了让全校科技人员尽快熟悉和了解政策内容, 7月5日上午,我校科技处、财务处在办公楼6004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横向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宣讲会议。各二级学院院长、主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学科、专业建设负责人,科研骨干,科技处、财务处和科大公司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校长刘春生主持。
会上,科技处赵振民处长对《黑龙江科技大学横向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进行政策宣讲和解读;科大公司王宝军总经理对科大公司横向项目经费管理情况做了详细介绍;财务处和科大公司的财务人员对科研报账流程和报账的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介绍和说明。
最后,刘春生副校长就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和做好本年度科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在会后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在本单位进行学习和传达;二是要提前组织、部署好本年度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开展项目调研,组建科研团队,凝练科研方向,确定选题和研究内容,9月中旬学校要组织召开申报工作汇报交流会,各学院主管院长要集中汇报本单位基金工作进展。